石家庄铁道大学 教务处 · 教育科学研究管理

关于组织我校河北省教育科学“十五五”规划 2026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务处 · 2026 年 9 月 17 日

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河北省教育科学“十五五”规划 2026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院〔2026〕1 号)要求,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指标
本年度课题按照重大招标课题自由申报,其他类别课题限额申报的方式组织进行。我校申报指标如下:资助课题 7 项、一般课题(小微课题)3 项、青年专项课题 5 项。

二、课题选题
1. 申报重大招标课题,其课题名称须与《河北省教育科学“十五五”规划 2026 年度课题指南》保持一致,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。
2. 重点资助课题、一般资助课题、一般课题(小微课题)研究内容要围绕《课题指南》选题方向,从教育决策咨询研究、教育基础理论研究、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方向确定选题。
3. 青年专项课题,面向 35 周岁及以下(1991 年 10 月 19 日以后出生)教师,课题研究内容要聚焦推进知识创新、理论创新、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确定选题。
除重大招标课题外,其他类别课题自拟课题名称。自拟课题名称应表述科学严谨、规范简明,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。

三、申报条件
1. 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或管理人员,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;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。
2. 主持课题限申报 1 项,参与课题(含主持)不得超过 2 项。
3. 承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课题)未完成的,项目(课题)主持人不参加此次申报。
4. 已获得立项的项目(课题),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题目重复申报。

四、推荐程序
1. 个人申报: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。
2. 单位推荐:各单位组织专家评议,按照所分配指标推荐,填写《申报汇总表》,并于 10 月 9 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。
 备注:《申报汇总表》以“汇总表_单位”重命名;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以“申请评审书_单位_课题负责人”重命名,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以“论证活页_单位_课题负责人”重命名。
3. 学校评审: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后,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课题负责人登录“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管理平台”(http://keti.hbsjykxyiy.cn),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,完成课题申报。

五、各单位推荐指标分配
学院(系)各限 2 项,体育部、工程训练中心各限 1 项,机关各部门、校属其他单位共限 5 项。

六、其他
1.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加强统筹谋划,深入调研论证,严格评审把关,择优遴选推荐。
2. 课题申报相关事项请联系教务处,联系人:赵老师,联系电话:87936433。

附件:1.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河北省教育科学“十五五”规划 2026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   2. 课题申请评审书模板
   3.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模板
   4. 申报汇总表

教务处
2026 年 9 月 17 日

附件
本条公告无附件